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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艳芳母亲将去世不久的女儿告上法庭

梅艳芳,从4岁起就被要求和姐姐四处卖唱。

家里的生计、哥哥的学费、母亲的赌债,统统压在了她们身上。

 

直到在歌唱大赛中脱颖而出,母亲覃美金才开始重视梅艳芳。

 

但所谓的“重视”,无非是牢牢看紧这棵摇钱树。

梅艳芳母亲将去世不久的女儿告上法庭

 

覃美金开口便要买一栋大楼养老,又200万给儿子做生意,梅艳芳再拼命工作也不堪重负。

2000年,梅艳芳被查出患有宫颈癌。三年前,她的姐姐正是因此去世。

作为母亲的覃美金却看不出半分伤心,而是一心算计起女儿的财产。

“把钱都留给我和你哥哥傍身。”

梅艳芳怕母亲将财产挥霍掉,立下遗嘱每月让母亲领七万生活费。

将两栋物业送给好友,给两个哥哥的孩子170万的读书基金,剩下的钱财悉数捐给佛会。

覃美金却不满足,将去世不久的女儿告上法庭,只为将生活费加到每月20万,还想一次性领走7100万遗产。上街拉横幅,不断辱骂已故的女儿,甚至拿出女儿生前的内衣公开拍卖。

梅艳芳母亲将去世不久的女儿告上法庭

 

为了钱,步步为营,不惜毁掉女儿的一切,只为多分一杯羹。

 

人性从来是最复杂的东西,并非所有的血缘都指向爱。

 

欲望,有时候也让亲情丑态尽现